各有关单位:
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酒类物流供应链分会(以下简称“中物联酒类分会”)牵头申报的《白酒运输车辆选用与配置要求》团体标准已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立项,项目编号:2023-TB-014。
本文件规定了不同类型成品白酒运输车辆选用与要求,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、第三方物流企业。
团体标准将于2025年10月前完成报批工作。请有意向参与标准制定的单位填写《白酒运输车辆选用与配置要求》团体标准共同起草单位申请表(见附件),将申请表发送至中物联酒类分会官方邮箱(邮件名称:《白酒运输车辆选用与配置要求》团体标准-单位名称-起草申请)。
为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、适用性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对接该标准相关事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标准意义
(一)依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要求,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;
(二)提升白酒物流服务企业水平,有助于产业规范发展;
(三)提升企业的话语权、行业竞争力,树立行业标杆;
(四)为政府采购、政策制定提供标准化依据;
(五)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,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。
二、起草单位 、起草人资格条件
(一)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 安全、环保、质量等事故;
(二)起草单位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,重视标准化工作;
(三)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,并能够承担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。
三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
(一)参与标准制定工作,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,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;
(二)本标准升级成行业标准,或本标准修订时,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;
(三)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,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。
四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承担义务
(一)积极配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组组织的标准启动、调研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报批等制修订工作流程,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;
(二)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真实、客观、科学的提供信息。
五、联系方式
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,将附件材料加盖公章通过邮件递交至工作组秘书处。
联系人:杨丹
电 话:010-83775913
邮 箱:alc@56cflp.com
地 址: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铭丰大厦8层808室
附件:《白酒运输车辆选用与配置要求》团体标准共同起草单位申请表
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
酒类物流供应链分会
2023年11月1日
《通知》原文如下:
点击即可下载通知原文及附件:关于征集《白酒运输车辆选用与配置要求》团体标准共同起草单位的通知(物联酒类 7号).zip